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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股份(600469)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风神股份风神股份(SH:600469)2025-06-11 18: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审批职责 - 公司股东会负责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应由股东会决策的关联交易审批[10] - 公司董事会负责除股东会决策外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披露[10] 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人名单确认、重大关联交易审核及全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定期审查[10]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负责因董事、高管身份关系产生的关联人管理等工作[10] - 公司财务部负责因股权关系产生的关联人管理,按季度向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报备关联交易情况[11][12] - 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识别、审查[13]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董事会会议及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额度及期限规定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24] 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处理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5] 特殊情况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应就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3] - 公司放弃权利导致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等适用规定[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有条件确定金额的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4]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