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600469)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 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