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等情形除外[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等行使,第(十七)项授权由年度股东大会作出,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4]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按规定处理[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后10日内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7]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 - 部分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10]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0] 董事与监事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含)至5%(不含)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相关建议[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1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1/3[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7]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 - 公司分立,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20]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0]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0] - 清算组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规定媒体公告[20]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20] 关联关系与章程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关系,国家控股企业不仅因同受控股具关联关系[21] -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21]
科信技术(30056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