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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邦科技(83724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建邦科技建邦科技(BJ:837242)2025-06-11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3]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0]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需报告[11] - 董事等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11] 责任人员 - 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联络人[15] - 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1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9] 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20] - 报告人在报告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时应第一时间报告[21]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报送重大事项应包含多方面内容[21]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并公开[22] 保密与违规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5]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