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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邦科技(83724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建邦科技建邦科技(BJ:837242)2025-06-11 19:16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3] 信息定义与披露原则 - 信息指对投资者决策有实质或较大影响且未得知的信息,披露指按规定公布重大信息[6] - 信息披露应遵循依法、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原则[14] 披露内容与方式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及时披露临时报告[9] - 其他媒体披露信息时间不得早于规定平台,可非交易时段发重大信息[10]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2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2]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2]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2] 业绩预告与修正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立即披露临时报告[3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无关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立即披露[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立即披露[33] 交易与担保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审议披露[44]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经股东会审议[45]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45] 其他需披露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48]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过30%需及时披露[55] 报告编制与审议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64] 信息发布与保密 - 依法披露信息在北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67] - 公司应保密信息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等[71] 违规处理与责任 - 因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79] - 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7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1]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