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除非董事会另有授权,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