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具备职业操守和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 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 利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