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603637) -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