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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高能环境高能环境(SH:603588)2025-06-11 20:02

信息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制度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注册地证券监管局和交易所备案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8] - 公司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 公司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7] 报告内容与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1]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7]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30] 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需报告期结束后相关人员编制,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0][43] -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第一时间报告,经审议、编写、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41][4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2] 保密与培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了解应披露信息人员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48][49] 文件保存与制度执行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6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85] - 制度与新法律法规等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