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300634)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任职条件,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