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3]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协议终止与资金管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信息[15]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披露信息[16][18] 超募资金使用与项目变更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22]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4] 资金使用规范与核查 -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7]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7] 资金归还与审计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20]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在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28]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8] 保荐机构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结论[28]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募集资金管理有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9] 办法执行与修订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本办法与国家日后颁布的规定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31]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31]
彩讯股份(30063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