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欧克科技(0012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001223欧克科技(001223)2025-06-12 17:31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份登记申报、锁定及解锁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委 托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深圳 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等),并申请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信息: 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18号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