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等行为[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等;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超募资金达或超计划募集资金金额,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9]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可使用;达或超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17] 协议与公告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项目进展核查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1] 补充流动资金相关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6]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6]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5]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监督检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问题处理 - 若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鉴证结论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6]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7]
欧克科技(001223)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