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0012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任职[8]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1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1] 履职保障 - 公司为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5]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27] 津贴与责任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9] - 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9] - 董事会决议违法应担责[31] - 特定情形取消和收回当年津贴[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