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鸟(6038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 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 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