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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601007)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金陵饭店金陵饭店(SH:601007)2025-06-12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900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39000万股,均为面值1元的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适用相关规定[26] - 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2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7]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会议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8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0] 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单个提名人提名人数不得超应当选董事人数的两倍[62]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63]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8] -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0%[110]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69]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6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