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投票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审计委员会可向董事会书面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董事候选人[4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5] - 股东会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投票、分别计算[4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正和生态(6050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