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情况 - 投开集团直接取得投资集团51.04%股权、文旅集团39%股权、交发集团20%股权[4] - 投开集团间接控制龙高股份49.55%的股份,对应88,788,300股,占龙高股份股本总额179,200,000股的49.55%[4][20][23][24] 公司基本信息 - 投开集团注册资本为300,000.00万元[12] - 投开集团住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260号K幢1501室[12] - 投开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800MAEG8GWQ02[12] - 投开集团法定代表人为温能全[12] - 投开集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12] - 投开集团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12] 时间节点 - 2025年3月21日,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投开集团组建方案通知[19] - 2025年6月9日,龙岩市国资委决定将相关股权作价出资入股投开集团[19][20] 未来展望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投开集团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龙高股份股份计划[18]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暂无未来十二个月改变龙高股份主营业务或重大调整计划[28]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暂无未来十二个月对龙高股份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28]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暂无改变龙高股份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29]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暂无收购后修订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30]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暂无未来十二个月对龙高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30]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暂无未来十二个月对龙高股份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30] 其他情况 - 本次收购相关的财务顾问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 《收购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6号》等规定编制[4] - 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变更,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20] - 本次收购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持有人变更登记手续[21]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14]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投开集团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14] - 收购人为合法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具备本次收购主体资格[15] - 截至签署日,拟通过国有股权变更涉及的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司法冻结等情况[25] - 2025年5月20日投开集团出具承诺保持龙高股份在人员、资产等方面独立性[33] - 截至签署日,投开集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35] - 收购人承诺避免与龙高股份同业竞争,获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龙高股份[38] - 投开集团承诺减少和规范与龙高股份的关联交易[39]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投开集团与龙高股份及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龙高股份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41]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投开集团与龙高股份董监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5万元的交易[42]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投开集团无对拟更换龙高股份董监高的补偿承诺或类似安排[43] -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投开集团除本次收购外无对龙高股份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安排[45] - 自查期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5月28日),投开集团及其相关人员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龙高股份股票的情况[46] - 《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6号》规定[47] - 收购人具备本次收购主体资格,收购已履行必要程序且合法有效[49] - 本次收购方式符合规定,无法律障碍,可免于发出要约[49]
龙高股份(605086)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龙高股份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