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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凌钢股份凌钢股份(SH:600231)2025-06-12 19:1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 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 占多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