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600231)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承担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