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与股本变更 - 2020年6月10日公司公开发行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7,100.00万元[2]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思特转债”累计转换57,615股公司股票[3] - 公司总股本由331,171,437股变更为331,229,052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33,117.1437万元增加至33,122.9052万元[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监高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起诉[1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起诉等情况,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0]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3] 审计与监事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 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2人,职工代表出任2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41] - 股利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及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须提请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4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5]
思特奇(300608)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