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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协创数据协创数据(SZ:300857)2025-06-12 19: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8]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任期与罢免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20] 条例实施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负责解释修改[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