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委员会组成与规则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十日内召集[17] - 定期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合理时间发通知[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2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 会议记录及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5] 职责与审批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2][15] - 公司长期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5] 其他规定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0] - 工作条例“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2] - 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后者为准[3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34]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