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和主体[8]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0] 披露方式与时间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14]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31] 报告审议与审计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3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3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业绩预告[4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应披露业绩快报[42] 临时报告与披露 - 临时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50]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53] 特定对象与参观 - 特定对象指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63] - 公司派2人以上陪同特定对象参观[65] 资料保存与处理 - 申请证券发行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应在10年以上[67] - 公司对责任人处理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机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