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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协创数据协创数据(SZ:300857)2025-06-12 19:47

投资决策 - 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15]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18] - 总经理年初拟定年度投资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并按权限提交审议[10] - 年度投资计划等需调整,由总经理组织论证后履行审批程序[10] 信息披露 - 已交易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与对冲资产价值变动合计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值超一千万元,应及时披露[16]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批程序[22][23] - 发生以获取融资为目的的行为应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5] - 对外投资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32][34] 投资限制 - 不得利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14]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23]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确定后,投资部门对可行性专门研究和评估[10]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11] - 董事会持续关注重大投资执行和效益,异常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11]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对外投资转让和回收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27][28] - 可在经营期满等情况回收对外投资[33] - 可在战略变化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3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审计委员会督促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36][37] - 对造成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和修改,自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