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301080)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之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普赛斯")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北京 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百普赛斯本次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授予的相关法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