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002054)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关联财务资助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等资助时可提供,需经特定审议[7][8] 对外财务资助审批 - 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视同公司行为[10] - 特定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况可免[10]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10] 资助流程 - 应签署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11][12] - 财务部门做风险调查,审计部门审核评估[14] - 审议通过后办理手续并履行程序[15]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证券部负责披露,特定情形及时披露[17]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