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002054)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时间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2] - 文档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29]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7]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9]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说明会、路演等[9][10] 信息披露与会议 - 法定信息披露由各部门配合证券部完成,发布前董秘请示[11]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1]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2] - 可在定期报告结束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4] - 特定情形下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其他事项 - 股东会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13]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投资者自付费用[1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21]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1] - 其他职能部门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2] - 建立媒体危机处理机制[23] - 安排投资者关系工作经费[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