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豁免 - 2024年公司与9家债券持有人的5家基金管理人签署债务豁免协议,豁免本金1.1亿元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除本金外应收未收全部费用,确认债务重组投资收益26625.80万元[5] - 5家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9只基金产品豁免债务,已履行内部审批与决策程序[8][9] 债券情况 -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深交所发行“16景峰01”债券,发行金额8亿元,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5] - 2021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先后十一次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债券分期兑付协议,最近一次展期兑付日为2024年6月30日,截至该日公司构成实质性违约[6] 基金产品 - 明泽远见6号等4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续规模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025年第一季度更新信息)[11] - 源铨东湖9号等4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续规模未披露[11] 公司股权 -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明泽瑞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8%等[12] - 宁波量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量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9%等[15] - 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宋耀持股55%等[16][18] - 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良希持股99%等[19] - 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俊彦持股95%等[20][21] 业绩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03.18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41,127.0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 -7,611.79万元,自2019年已连续6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25] - 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81,796,189.16元,为正值[37] 重整事项 - 2024年7月2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决定对其启动预重整的决定书[26] - 2024年7月30日常德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26] - 2024年8月25日确定以石药集团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6] - 预重整阶段债权申报于2024年8月31日届满,各方正在进行债权审查工作[26] - 重整程序尚需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审查、中国证监会出具意见等[32] 风险警示 - 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2024年5月6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4] -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49] 申请撤销警示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全体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年度报告》,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39] - 大信于2025年4月27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符合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条件[40][41]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等情形[42][43]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均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45]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47] - 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49] - 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存在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虚假记载情形[49] -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适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相关情形[51]
*ST景峰(000908) -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