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至少于发行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10]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4]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一季度财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年报[14]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于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说明文件[15]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披露最近一期年报或半年报时披露变更内容;无法按时披露,于截止时间前披露[15]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11] -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审计报告[21]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变更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22]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五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公告[22] - 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22] 信息披露内容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至少包括最近三年经审计财报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募集说明书等[9] -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重大事项[17] - 依法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重要信息,不晚于上交所等公开披露时间[6] - 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8]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4] - 财务预算部负责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日常信息披露工作[25] - 高级管理人员等以董事会秘书协调内容和口径对外宣传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27] - 财务预算部负责人外出,由董事长或其委托代表代行签发批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职责[27] - 财务预算部建立有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28]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8] - 财务预算部负责人接到重大信息报告或通知当日评估、审核并组织披露[29] - 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时,财务预算部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9] 其他 - 公司可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但须按要求披露并公告[29]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29]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并处分,涉嫌违法追究法律责任[32][33][34]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