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2日获批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313.6728万元[6]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4000万股,占比66.67%[12] 股权结构 - 发起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等以资产或现金认购股份,占不同股本总额比例[12] - 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持有公司不同比例股份[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0,313.672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76] -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等权限,超数额须报股东会审议[79][80][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公司应自辞职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0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8][9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99]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0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等[114] - 公司利润分配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原则上按年分配,有条件可中期分配[11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31]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30]
中国巨石(600176)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