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688667)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 "菱电电控")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 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426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前述纳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自然人于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姓名 | 身份 | 交易日期/ | 累计买入 | 累计卖出 | 截至2025年5月28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