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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夏厦精密夏厦精密(SZ:001306)2025-06-12 21:31

股权激励 - 公司拟对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进行股权激励[1] 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30%、30%[7] - 2025年三季报前预留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一致;三季报后,两解除限售期比例均50%[7] 业绩考核 - 2025 - 2027年以2024年为基数,营收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60%[10] - 2025年三季报后预留授予,2026 - 2027年营收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60%[11] 解除比例 - 业绩完成比例≥10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业绩完成比例<100%,为业绩完成比例;<80%,为0[11] - 个人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14] 考核流程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16] - 人事行政部负责考核并形成报告上交[17]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可申诉[18] 其他规定 - 考核结果作为解除限售依据,人事行政部保留记录[19] - 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修改须签字[19] - 考核结果保密归档,计划结束三年后销毁[19]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