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603682)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 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司的相关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