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4]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5] - 日常经营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由董事会审议[6] - 董事长审批对外投资事项权限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6种情况[10] 任职选举与任期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 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等[10]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履职[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 董事长应在接到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25]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1日通知全体董事[2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一人一票[33] - 董事会形成普通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0]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1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8]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1] - 股东有权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3] -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董事违法违规导致的责任除外)[47]
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