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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301190)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善水科技善水科技(SZ:301190)2025-06-13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5366.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46365亿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46365亿股,每股面值1元[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1][22]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年度股东会应于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99]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以公告进行[106]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传真、口头通知方式进行[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