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00245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12-1 号 致: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摩恩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气"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2.本所律师已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采用了书面审查、查询、复核 等方法,勤勉尽责、审慎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