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16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2509712亿元[6]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903.54万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82509712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规定[23] - 股东对违法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审议交易涉及指标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达标的交易事项[41] - 审议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124]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42][145][149] - 公司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52] 章程相关规定 - 公司有三种情形将修改章程[154][155]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经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155]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8]
湖北宜化(000422)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