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3]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批准产生[3]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职责包括提董事会规模等建议、研究选择标准等[5] 提名流程 - 提名财务负责人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报董事会[5] - 董事等选任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7]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豁免除外[8]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