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 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9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72,24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9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999,902.5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