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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6036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璞泰来璞泰来(SH:603659)2025-06-13 18: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者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将本制度第二条所述"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告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