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等 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的行为。 第五条 积极配合落实《证券法》关于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人诉讼、持股行权、 支持诉讼等制度,支持和参与投保机构行权、维权工作,扩展建立投资者多样沟通 联络机制和意见听取渠道。 第六条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能在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