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 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100%的子 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 的子公司,或虽然不足 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