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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600248) -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陕建股份陕建股份(SH:600248)2025-06-13 18:46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企业发展部)作为常设工作 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 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 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如有)等董事对议案进行表决所需的所 有信息、数据和资料,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问询,在会议召开前根据 董事的要求补充相关会议材料。 第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