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3346.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8日在北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8,886,667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截至2022年4月30日经扣除分红后的净资产折股,总股本10000万股[14] 股权结构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00万股,占比70.00%[14] - 成都辉胜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95万股,占比11.95%[14] - 成都欧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06万股,占比7.06%[14] - 成都泰科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0万股,占比5.00%[14] - 张森辉持股499万股,占比4.99%[15] - 成都星兴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万股,占比1.00%[15]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持有的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0]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公司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2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40][41][4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0][41][44] 公司治理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5]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两日内披露情况[65]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4]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税后利润减去法定公积金后的30%[9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2]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2]
开发科技(92002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