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950万元[8] - 公司发起人股东30名,以2019年5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75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950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6234150股,占比21.65%[19] - 沈锦良持股11979900股,占比15.97%[19] - 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645850股,占比11.53%[19] - 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541675股,占比11.39%[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相关股东可自行起诉[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2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14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150]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8]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况,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6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15日事先通知[16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8,179,18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4]
华盛锂电(688353)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