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