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事会办公室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服务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