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联瑞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一)不具有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 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