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600728) - 佳都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采用[3] 投票权计算 - 选举董事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9]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9]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9]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再次选举情况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第二轮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4]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且最少对其进行第二轮选举[17]